根据学校对2023年博士生招生的工作部署(《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建筑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及推荐攻博工作办法。具体工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澄
成员:董慰、韩昀松
秘书:于敏泽
2、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赵来旭
成员:姜益强、吕晓磊
注:监督电话:862810608628118986281300
二、材料审核方案及原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根据生源情况、报考导师、导师名额、学生学业成绩、科研业绩、获奖情况、导师面试考核排序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价。
材料审核结果将于10月24日前对外公布。
三、考核方式
1.线上材料原件审查
(1)审查范围及方式:学院将于考核前组织所有参加远程考核的考生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线上审核。如部分原件无法在线上审核阶段提供,考生请提前联系学院并说明具体原因,并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审查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
(2)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签字的《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及《入学考核现实表现情况表》、《两封专家推荐信》请于10月26日前提交至986514046@qq.com(材料文件后缀可以是jpg、pdf和zip,文件命名方式:博士申请考核-报名学科-姓名-资格审查。),纸质版后期统一收取。
学院将在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学科考核。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3、面试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分为“线上外语水平考核”和“线上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不少于10分钟,“线上综合考核”不少于20分钟。
正式考核前,学院将对考生考核环境及设备、考核流程进行测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考生本人。
4、“线上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满分100分。考生如满足《关于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的工作通知》中的免考核条件,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5、“线上综合考核”对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分为综合素质考核和科研能力考核二部分,各占50分。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①学习经历及学业成绩。②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③科研业绩及获奖情况。④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
科研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创新能力及在本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录取
考核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核结论、考核成绩、导师考核意见,结合导师和本单位的招生基础计划情况确定考核排序依次录取,本次录取工作结束前,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结合导师意见,可按考核成绩顺延录取。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确定。
拟录取的申请者在2023年入学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培养基金类型以及录取协议签订等要求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科考核时间、考核平台安排
1、考核时间:10月25日~31日之间。
2、拟定采用的考核平台、考核注意事项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第一次“申请—考核”考生须知》。
3、各学科线上材料审查、模拟演练以及考核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各学科录取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281300
本文件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
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考生须知.docx
附件二: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考生守则.doc
附件三: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核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