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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通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 减免校园交通违章行为记分的实施办法 (试行)
    发布人:庄红伟 发布时间:2022-10-21 浏览次数:520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机动车驾驶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针对校园内机动车辆违章行为,秉承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鼓励守法、正向激励的理念,现推出“学法减分”措施,即通过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减免校园交通违章行为记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教职工车辆在校园内交通违章被交通管理平台记录并扣除所在单位年度安全考核分的,可通过参加“学法减分” 撤销一次校园交通违章记录及相应记分。

    二、“学法减分”学习考试从题库中抽取20道考试题目,分值100分,答题时长30分钟,答题分数9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学法减分”学习考试合格后,可撤销当年一次校园交通违章记录。一个考核年度周期内(上年121日至下一年1130日),教职工只能参加一次“学法减分”学习考试。

    四、在“学法减分”学习考试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否则本次“学法减分”将视为无效,同时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今后将不再受理其任何“学法减分”申请。

    五、“学法减分”撤销校园交通违章记录流程:登录保卫处网站参加“学法减分”学习考试--考试合格(90分及格)截图保存--登陆校园门户--选择服务--负责部门选择保卫处--进入交通违章撤销申诉提交申请(上传截图)。或在手机哈工大APP上选择交通违章撤销申请。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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