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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6-09-26 浏览次数:36

    各院(系):

    根据黑教科规办[2016]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备案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次申报课题分为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19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2.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选题要围绕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强调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服务决策和指导实践方面的研究,研究要面向全省或研究成果服务于全省。

    4.有各类省在研项目或已提交申请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省高教学会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此次课题。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备案课题审定书》、申报汇总表上报至院(系)。

    2.院(系)进行初步审核后,统一汇总。

    3.教研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上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份(A3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备案课题审定书》一式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及电子版、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五、其他说明

    1.本次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实行备案制,学校按照备案指标(限额12项)择优进行推荐备案。

    2.课题结题后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会择优给予经费资助。

    请各院(系)于201692911:30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研科(行政楼313

    联系人:杨华靖苏明明联系电话:86413467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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