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设计是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是学生综合运用一门或几门课程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对于加深学生对课程知识的理解、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等具有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课程设计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课程设计各项工作由本科生院、院(系)和基层教学组织分级完成。
1.本科生院职责
(1)组织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2)协调校内部门,为课程设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和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3)组织校级课程设计检查组,对课程设计质量进行督导和检查。
2.院(系)职责
(1)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在符合学校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设计管理细则。
(2)提供实验、设计所需的必要条件,保证课程设计的顺利进行。
(3)组织院级督导对课程设计过程及答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组织做好课程设计材料归档工作。
3.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职责
(1)安排指导教师,审核课程设计题目、任务书。
(2)组织课程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课程设计工作总结。
二、课程设计教学基本要求
1.课程设计的选题
课程设计题目可由指导教师拟定,也可由学生自拟,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选题一般应符合以下要求:
(1)满足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体现所服务课程的综合内容,能使学生得到较为全面的设计训练。
(2)应尽可能有实用背景,模拟题目不能重复使用。
(3)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2.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题目、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工作量、工作计划等内容,具体格式由院(系)或基层教学组织根据学科及课程特点制定。
3.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
工程技术类课程设计,一般要完成A0正式装配图1张,零件图2张,设计计算说明书1份(不少于5000字)。文管类课程设计,一般要拟定一篇不少于8000字的论文。
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由院(系)负责保管,一般保管三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课程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培训,通过审核后方可上岗。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一般不超过15人。
2.指导教师的职责
(1)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2)向学生下达设计任务书。
(3)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4)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资料与文件,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
(5)参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3.在课程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每个工作日的指导时间应不少于4小时。
4.需在课程设计期间出差的指导教师,必须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委托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四、对学生的要求
1.要有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学习精神和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严守学术道德规范。
2.要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注重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意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作息时间和请假制度。
4.遵守公共道德,爱护公物,注意卫生,遵守设计场所的规章制度。
五、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
说明书(论文)应使用计算机输入、编排和打印,结构及内容要求如下。
1.封面:题目、院系、班级、学生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及时间。
2.任务书。
3.摘要和关键词(仅论文要求):摘要是论文内容的简短陈述,一般不超过400字;关键词应为反映论文主题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汇,一般为4个左右。
4.目录:层次清晰,要给出标题及其页码,最后一项为“参考文献”。
5.正文:按目录中编排的章节依次撰写,要求计算正确,论述清楚,文字简练通顺,插图简明。
6.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是学生在课程设计中真正阅读过和运用过的,按照在正文中的出现顺序排列。几种常用文献的标注范例如下:
(1)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1]唐绪军.报业经济与报业经营[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117-121.
(2)翻译图书类的参考文献
[2]霍斯尼R K.谷物科学与工艺学原理[M].李庆龙,译.北京:中国仪器出版社,1989:32-35.
(3)期刊类的参考文献
[3]覃睿,田先钰.从创新潜力到创新成果:一个创新潜力形成与释放模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148-152.
六、课程设计的考核
课程设计的考核方式由基层教学组织根据课程设计的内容和形式确定。采用答辩作为最终考核方式的课程设计,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答辩资格
学生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通过并在其设计图纸、说明书(论文)等文件上签字,方可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答辩小组
由基层教学组织负责统筹安排课程设计答辩小组,每组由2-3名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小组应在答辩开始前详细审阅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
3.答辩要求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5分钟,陈述设计主要内容及成果并回答答辩小组提问。答辩过程应做好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讨论确定学生的答辩成绩。
七、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
1.课程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评定,90-100分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20%。
2.课程设计的成绩应综合考虑设计过程表现和答辩情况,一般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评分组成,权重由基层教学组织自行确定。
八、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本科生院。原《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