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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第13届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人:王庆瑞 发布时间:2018-09-26 浏览次数:258

    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做到有研究、有改革、有特色、有亮点,促进教师开出更多优秀课程、编写更多优秀教材、开展更多教研项目、凝练更多教学成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校本[2016]37号)精神,现将第十三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考核、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平均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具体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见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

    二、申报和考核程序

    1.符合条件教师向所在院(系)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一式两份(院系留存一份)。

    2.院(系)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8109日下班前分别报送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3.学校审核并安排跟踪考核。考核时间自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其中,第一年由院(系)跟踪考核,第二年由院(系)、校同时跟踪考核。

    4.跟踪考核结束,教师进行自评,学校组织评审。

    申报人应注意积累反映其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的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设计、作业和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学生评价、荣誉证书等,以作为自评的支撑材料,并在评审和答辩时展示交流。

    本科生院联系人:关玉晶电话:86418290guanyj@hit.edu.cn行政楼313

    研究生院联系人:苗茹花电话:86413871miaoruhua@hit.edu.cn行政楼327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doc

    2附件2:第13届教学优秀奖申报人汇总表.xlsx

    3校本[2016]37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

    单位名称

    院 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称

    高校教龄

    通过本科主讲教师资格认证时间

    主要教学对象

    (填研究生或本科生)

    是否曾获校“教学优秀奖”的时间及等级

    近三年授课情况(2015秋—2018夏)

    学期

    (某年春或秋季)

    讲授课程名称

    本人授课学时(多个班一起上课的不重复计算)

    授课对象(填本科生或研究生)

    学生或专家评教结果

    2018年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预讲授课程(包括实践教学)

    学期

    (某年春或秋季)

    课程名称

    本人授课学时

    授课对象

    (填本科生或研究生)

    院(系)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13届教学优秀奖申报人汇总表

    序号

    院系

    专业

    姓 名

    年龄

    职称

    高校教龄

    主讲课程

    近三年累积授课(几学时/几学期)多个班不重复计算

    授课对象(本科生或研究生)

    联系电话

    注:此表请以EXL文件报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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