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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姜山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1593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报批 |
1 |
职权内容 |
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产权变更、对外捐赠与接收捐赠等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审批、报批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依据 |
《哈尔滨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 |
申请受理-材料审核-报批-报备 |
办理期限 |
视处置类别按相关规定执行 |
监督渠道 |
***督、OA系统流转、网络公示 |
所需材料 |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捐赠协议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按照相关规定审核处置事项,报批报备 |
责任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事项 |
相关材料审核、报批、报备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处置收入管理风险。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坚持审批、审核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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