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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姜山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次数:1215 |
序号 |
职权名称 |
公用房产资源配置、调剂 |
7 |
职权内容 |
根据学校发展及各单位需求配置、调剂公用房产资源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依据 |
《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管理条例》 |
办理程序 |
用房单位申请-主管处长审批-公房办执行 |
办理期限 |
视房源情况确定 |
监督渠道 |
申请用房单位 |
所需材料 |
用房申请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主管副处长审批-公房办执行 |
责任主体 |
国资处、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 |
办理事项 |
审核用房申请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无理由对超面积用房单位,仍分配房产使用。 严把政策关,不断强化制度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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