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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固定资产认定业务网上办理的通知
    发布人:徐振魁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次数:1094

    为实现信息多跑路,老师少跑路的管理目标,现将非固定资产认定业务线上办理,该业务主要用于审核金额已经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1000元(专用设备1500元),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使用频率较高、环境易于腐蚀等特殊原因导致使用年限低于1年的非固定资产认定业务,审批通过后在计划财务处报账可按照材料费报销。

    办理人通过身份统一认证平台登陆,点击服务(如图所示)进入服务中心,在负责部门中选择国有资产管理处,页面下会显示出非固定资产认定业务审批,选择进入后按照要求填写办理。

    业务提交后,工作人员将会在系统中进行审核,通过后办理人无需再到国资处现场办理。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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