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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离校办理财务手续须知

2003-05-22 16:59 管理员

一、本科生离校

(一)本科生正常毕业离校。不需到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财务处向教务处提供未交学费明细即可。

(二)本科生退学、休学

学生持教务处签发的退(休)学通知单,到一区行政办公楼224房间财务处资金科办理欠费补交及有关退费、停止收费手续。然后学生再到215房间办理停、退助学金手续。

教务处凭离校通知单中财务处王汉国、孙丽平签字后方可准予学生离校。

二、研究生离校(毕业、退学、休学、出国)需办理以下手续:

1、凭研究生院签发的离校通知单到一区行政办公楼432房间财务处管理科办理借款查询,如有借款未报账的,需结清账目;

2、到一区行政办公楼224房间财务处资金科办理欠费补交及有关退费、停止收费手续。

3、到一区行政办公楼215房间办理停、退助学金手续。

研究生院凭财务处李微微、王汉国、孙丽平三人签字后方可准予学生离校。

建议学生办理完其他部门手续后再到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哈工大财务处

2003520

发布者: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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