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活动
【电气学院、仪器学院】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 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模范教职工小家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总结学校两年来的工会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为实现我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百年强校目标做出更大贡献,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三级)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1.各基层工会、分工会、工会小组均可参加先进工会组织的评选;各基层工会可参加 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的评选,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可参加模范教职工小家(三级)的评选。
2.各级工会干部(含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担任工会干部2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
3.我校在岗工会会员(成为工会会员2年以上)均可参加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1.拟评选出先进工会组织30个左右,少于300名工会会员的基层工会可申报1个,300名会员(含以上)的基层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可以申报2-3个。
2.优秀工会工作者按基层工会干部(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数量的20%进行申报。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按基层工会会员总数的5%进行申报;学校教职工协会单独申报,少于50名协会会员的可申报1名,50名会员(含以上)的可申报2-3名,入协会2年以上方可申报。
4.拟评选出模范教职工小家(二级、三级)20个左右。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组织
1.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工会工作,工会组织健全,工会干部配备到位且整体素质高;工会工作注重开拓创新,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做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促进本单位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基层工会申报先进工会组织需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校党发〔2013〕17号),定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3.工会组织成员积极进取、创先争优、民主和谐、团结互助;落实学校2017年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年和2018年教职工基层工会组织健康小家建设年相关要求,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集体活动,工会组织受到广大教职工拥护。
4.本单位教职工(含非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工会会员按时缴纳工会会费,工会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透明。组织无责任事故,成员无违纪行为。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能力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3.热爱工会事业,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甘于奉献、任劳任怨,能够深入到教职工中,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4.出色完成各项工会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无违纪行为。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本人为工会会员,按期缴纳会费,带头履行会员义务。
2.热心工会工作,为工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3.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及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活动或比赛并取得好成绩。
4.在工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得到广大教职工好评。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的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四)模范教职工小家
1.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并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和建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教职工小家制度规范,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划,小家整体氛围健康和谐,有凝聚力,教职工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取得良好的工作业绩。本单位教职工(含非在编教职工)入会率达到100%。
2.组织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认真实行各项公开制度。基层工会申报模范教职工小家,需定期召开本单位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3.不断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机构,教职工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及设施,活动经费有保障;组织本单位开展教职工小家开放日活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活动有特色、有创新、有总结和宣传报道,50%以上的教职工经常参加小家活动。
4.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意愿和诉求,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5.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集体中成员存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中违反师德规范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本次评选以各基层工会为单位进行申报;学校教职工协会推荐的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以协会为单位进行申报。
2.按照要求填写上报材料(附件1、2、3、4、5)各一式两份,申报表内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有事例、有数据,要实事求是,电气学院与仪器学院统一于12月10日中午12点前提交信箱wangyitinghit@163.com。其中工会先进组织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集体照1张(jpg格式),模范教职工小家申报单位需提交电子版集体照1张、小家场地和设施全貌电子版1张(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