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为表彰在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要成绩的教职工和学生,鼓励广大青年教师投身科研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捐资设立了“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奖教金、奖学金”,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奖评选条例》,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及范围
本次评选设奖教金20名,专为奖励本校在岗教职员工,其中取得杰出研究成果的5名,特别优秀的40岁以下青年骨干教师15名;设奖学金20名,其中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奖励范围含威海校区和深圳研究生院。
二、奖励办法
举行仪式表彰获奖师生,颁发获奖证书,奖教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3万元,奖学金获得者奖励人民币1万元。
三、时间安排
材料申报:11月18日—11月25日
组织评审:11月26日—12月2日
名单公示:12月3日—12月9日
颁奖仪式:12月13日
四、评选条件
(一)奖教金评选条件(下列“2”至“7”条件须满足其中一项):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2012年所在学术领域及交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学术成果及论文产生重大影响的学者、教师;
3、三年内在国家各类重大科技专项及重点专项工程中承担主要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首席专家;
4、2012年在国家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特等奖;
5、三年内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三年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奖并留校工作的青年教师;
7、评审工作委员会认定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成果;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下列“2”至“7”条件须满足其中一项):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
2、获得国际科技、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一、二等奖或国家级科技、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且署名为前两名;所完成的项目成果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且署名为第一(本科生竞赛及获奖等级认定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校教发[2011]353号及其工作补充办法([2012]56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3、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署名前三位;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且署名前两位;
5、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列学校当年所在学科前两名,且署名第一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本科生发表论文被SCI检索,且署名第一或第二(导师为第一作者);
6、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类荣誉称号;
7、评审工作委员会认定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成果;
五、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个人申报,或由院系(导师)推荐;
(二)申报者填写申报表格,送交所在单位审查(含保密审查)并签署意见。各单位以党政联席会议或经党政联席会议授权的其他集体研究形式,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后上报评审工作委员会;
(三)评审工作委员会委托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
(四)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电子版报送至评审工作委员会。
学生组: 学生工作处 张勇,办公地址:活动中心521室,,电话:86418141,邮箱:zhyong@hit.edu.cn;
教工组: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吴洪兴、鄂羽佳,办公地址:科学园2H栋522室,电话:86417928,邮箱:wuhongxing@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奖
评审工作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