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职权内容 |
行使依据 |
行使主体 |
1 |
印章管理 |
基金会秘书处各类印章使用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
基金会秘书处 |
2 |
固资管理 |
基金会秘书处日常行政办公中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管理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
基金会秘书处 |
3 |
信息发布 |
新闻、捐赠信息等用于宣传类信息发布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信息公开办法》 |
基金会秘书处 宣传推介部 |
4 |
项目管理 |
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资助项目,同时资助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项目,奖励和资助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以及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管理办法》 |
基金会秘书处 项目部 |
5 |
资金管理 |
对捐赠资金进行日常的管理与运作,有效管理资金的保值增值。 |
《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管理办法》《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 |
基金会秘书处 项目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