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2-03-23浏览次数:17948

一、培养目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的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并着重对研究生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具体要求是: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在所从事工程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较好地掌握一门外国语。有严谨的科研作风,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培养年限
工程硕士研究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3~5年,其中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前两年内完成。攻读学位期间在学校本部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延期,但对由于特殊原因,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辩者,需至少提前半年提出延期答辩申请,导师及院(系)负责人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逾期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三、培养方式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采取“进校不离岗”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学员所在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副导师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研究生副导师要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情况表》,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应根据所在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
课程设置如下:
课 程 类 别
学分
说明
学位课(19分)
思想政治理论课
3
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工程企业中的应用1学分;自然辩证法2学分
第一外国语
5
其中:基础外语4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
基础数学课
3
二选一:①高等工程数学(3学分)②数值分析(2学分)+工程数学(1学分)
学科基础课
6
/
专业课
2
/
选修课
(16分)
选修课
16
选修课主要是体现该工程领域前沿技术或工程应用基础知识的课程。学员可根据需要从所在工程领域内设置的选修课中选取16学分的课程,其中要求有计算机应用类、管理类课程及其它相关学科课程。
总学分
35
工程硕士的授课总学时应不少于500学时
注:部分领域参照全国工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批准备案的各分领域学位标准执行。
五、成绩考核
对学位课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可采取笔试或笔试+口试的方式,笔试部分可闭卷或开卷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对选修课一般进行考查,可采取笔试或完成大作业、读书报告等形式进行,笔试部分一般应开卷进行。选修课成绩可以按百分制评定,也可以按二级分制评定。按二级分制评定时,计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学位论文
1.总体要求
参考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试行)》(2011年9月),各院(系)制定相应领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形式可包括: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工程/项目管理、调研报告。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开题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整个学位论文顺利进行的必要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学员所在单位应对开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开题一般应在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六个月内完成。可在学校或学员所在单位进行论文开题工作。对开题的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
3.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有关院(系)和学员所在单位共同组织专家组(3~5人组成)进行。每位学员应向检查组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要求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其指导教师及兼职导师应商议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使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一般在学员开题报告通过后一年左右的时间进行,可在学校或学员所在单位进行。
4.论文撰写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工程硕士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要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中提出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要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条理清楚、文字简练。
论文撰写应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论文字数一般应在2万字左右。参考文献总数不少于30篇,并有一定数量的外文文献。30篇参考文献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为同领域中学术或工程类刊物上的文章,其中一半以上为近五年发表的有关论文。学位论文最后要有个人简历。
5.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指导教师应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学员按照导师意见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工作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程序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
6.学位授予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取得35学分)且成绩合格,通过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其论文经所在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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