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春季学期入学博士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浏览次数:7837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学生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须持有铁道部统一发放的实名制火车票优惠卡才能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中必须录入学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六项内容。为将本项工作落到实处,规范优惠卡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2012年春季学期入学博士新生请在6月3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www.tk4u.com/hitgsmis.htm),进入系统后点击“学生学籍维护”菜单下的“基本信息维护”,进入学生基本信息界面,核对本人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终点站”信息,务必确保学生个人信息与研究生信息系统、学生证上信息一致。
填写注意事项:“家庭住址”指学生家庭所在的城市、县或县级市,最小到县或县级市即可,最大长度为8个汉字,格式按照:省+市,或者省+县,比如:四川成都,河南商丘。“乘车区间-终点站”是指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火车站站名,一般应与“家庭住址”一致,格式要求同家庭住址。
2、6月初,研究生院统一将学生基本信息(学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内容)写入优惠卡并将优惠卡发至各院(系),再由各院(系)按要求发给学生。
二、关于优惠卡的几项说明
1、享受优惠卡对象: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文件规定,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购买“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1)、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2)、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限定乘车优惠区间
按规定,学生优惠卡写入的乘车区间,是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择。如果学生在校期间因为父母居住地发生变化而变更乘车区间,须出示有关证明申请修改。
3、优惠卡使用次数限制
学生优惠卡“实名”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在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优惠卡信息、学生证信息、研究生系统信息和本人实际信息一致才能成功购买优惠火车票,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请各位同学认真核对,确保此项工作按时完成。

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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