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15浏览次数:2958
离校前,请提交《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返校后,请提交《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经导师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化学楼E栋1楼)研究生院17&18号窗口。
下载: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及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