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4820


校学位〔20222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81次会议纪要对《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做出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外审意见返回后,如单一外审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即便获得C及以上评价结论,该论文需进行二次送审,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参考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经导师、分委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校学位办。校学位办将修改后的论文转呈两位新专家评审。如再审后创新点不成立少于2个且意见均为C及以上,则可以申请答辩;再次送审返回的专家评审意见有D或有专家认定2个及以上创新点不成立,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家组,对该博士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意见、博士生及导师回复意见等进行复议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办公室

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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