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24〕16号
根据《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1)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正式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注意】博士三年级研究生(本博连读四年级研究生)申请的留学期限不能超过18个月。
2.选派专业领域:不限
3.推荐名额:不限
4.派出渠道: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留学单位。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不资助学费。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标准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附件3)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2.应为我校在读三年级(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或本博连读四年级(2020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及以下博士研究生。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附件4)。
四、日程安排
(一)预报名:即日起-5月8日
申请人需先进行预报名,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校内评审,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校内预报名工作的通知(研院发[2023]52号)”。
【注意】预报名申请提交一次即可,请勿重复提交。
(二)校内评审:5月9-18日
研究生院不限定推荐名额,各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择优推荐。
1.申请人准备材料、提交申请:5月9-10日
申请人按照《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应提交的材料及说明》(附件5、6)准备申请材料,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国家公派出国——校内评审,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2.学院审核报名资格:5月11日
各学院从思想政治情况、申请条件等方面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并向研究生院报送初选名单。
3.研究生院审核材料:5月12-14日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名单审核材料,确定并向各学院返回符合参加校内评审要求的学生名单。
4.学院组织评审:5月15-18日
各学院发布评审通知,组织线下评审,填写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公示评审结果。
(三)正式报名:5月19-23日
申请人按照《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7)、《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附件8)的相关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查看《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附件9)及《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附件10)。
所有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发至所在学院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邮箱(附件11)。
(四)学院提交正式报名材料:5月24日
各学院收齐学生的电子版正式报名材料并发至邮箱yliu423@hit.edu.cn。
(五)学校审核、推荐:5月25日-6月15日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出具推荐公函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六)评审及录取:7月末
(七)派出:8月开始,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老师(校本部一校区格物楼717室)
电话:0451-86403286
E-mail: yliu423@hit.edu.cn
2024年公派留学QQ群:836019311(加群时请备注学号姓名)
附件:
2.哈尔滨工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pdf
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号).pdf
7.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docx
9.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pdf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