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本科生交换培养协议,我校将在
2011
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于
2013
年秋季赴上述六所大学进行交换学习一年,现进行申请报名工作。
1
、申请交流学习的同学,请查阅各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一览(见附件1),根据各学校开设专业情况和自己所修专业(专业必须一致),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内交换学习申请表》(见附件2)进行申请报名。
2
、本次交换学习限
2011
级在校本科学生申报,交流学习时间为
2013
年秋季学期至
2014
年季学期,为期一年,学分互认。
3
、每所学校同一专业报名不超过
5
人,每所学校选派人数不超过
30
人。
4
、交流学习期间,学费按本校规定标准在本校交纳,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按交流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医疗费由学生先行支付待交流学习结束回到学校后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
、报名截止日期
2013
年
6
月
7
日
。
6
、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于
2013
年
6
月
7
日
将审批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和本院申请学生汇总表一并报于教务处学籍科。
如有问题,可向教务处学籍科咨询,电话:
86415676.
教 务 处
201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