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教学贡献奖励(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评审权 |
|
职权内容 |
对教学贡献奖(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答辩决定获奖名单。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各院(部)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学校授权。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 2.各院(部)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进行材料和资格审核,初评、确定排序、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教师参加学校评审答辩。 |
|
办理期限 |
每年秋季学期组织完成(专业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
|
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
所需材料 |
1.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2.汇总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报纪委办公室审查—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核教学事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公布参加答辩名单—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校园网公示—发校文公布获奖名单—奖励金发放—相关材料归档 |
责任主体 |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
|
办理事项 |
1.起草并以文件形式发布通知; 2.收取申报材料; 3.提交参评名单报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进行相关审查,提交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查有无教学事故 4.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 5.向学院(部)公布答辩名单; 6.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7.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 8.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9.奖励金发放; 10.归档。 |
|
风险点及 防控措施 |
风险点 |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评审结果不公示 |
防控措施 |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公示制度 |
职权名称 |
教学贡献奖励(教学优秀奖)评审权 |
|
职权内容 |
对申报跟踪听课考核教师资格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答辩决定获奖名单。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各院(部)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学校授权。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跟踪听课考核; 2.各院(部)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进行材料和资格审核及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学校; 4.各院(部)按要求组织督导进行两年跟踪听课考核; 5.各院(部)提交考核结果和排序; 6.各院(部)组织教师参加学校评审答辩。 |
|
办理期限 |
每年秋季学期发布通知,两年后的夏季学期完成评审 |
|
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
所需材料 |
1.跟踪考核申请表 2.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3.汇总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起草发布跟踪考评通知—收取申报表—发布跟踪考核名单—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收取学院(部)跟踪考核结果—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答辩名单—发布申报通知—报教师工作部政审-报纪委办公室审查—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核教学事故情况—公布参加答辩名单—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校园网公示—发校文公布获奖名单—奖励金发放—相关材料归档 |
责任主体 |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
|
办理事项 |
1.起草并以文件形式发布通知; 2.收取申报材料; 3.发布跟踪听课考核名单; 4.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 5.收取学院(部)跟踪考核结果和排序; 6.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答辩名单; 7.发布申报通知; 8.收取申报材料; 9.提交参评名单报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进行相关审查,提交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查有无教学事故; 10.向学院(部)公布答辩名单; 11.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12.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 13.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14.奖励金发放; 15.归档。 |
|
风险点及 防控措施 |
风险点 |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评审结果不公示 |
防控措施 |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公示制度 |
附件:
教学贡献奖励(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工作流程
教学贡献奖励(教学优秀奖)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