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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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内容 |
对学校文化素质教育课程、新生研讨课程、创新研修课程、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实验课程、高水平专家共建本科课程申报、立项、结题等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决定入选/通过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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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暂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3.学校授权。 |
办理主体 |
各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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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 5.各院(部)对入选课程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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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申报材料齐全后30日内组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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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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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申报书/任务书 2.验收书 3.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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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公示公布结果。 |
责任主体 |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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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1.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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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
风险点 |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
防控措施 |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
附件:本科生课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