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转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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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职权内容 |
审批在籍本科生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而提出的转学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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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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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黑教学函〔2015〕363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19〕2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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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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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每年5月30日或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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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院、校两级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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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患病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特殊困难、特殊需要需开具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3.转出学校考核鉴定意见;学生本人成绩单;高考录取名册 4.转出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5.转入学校相关部门意见 6.召开院、校两级会议研究表决情况的会议纪要和校长签署意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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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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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学院院务会、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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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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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转学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省内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
转学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