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审核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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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职权内容 |
对各学院申报的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级专家组进行项目入库和执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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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本科生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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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本科生院经费管理办法》 3.《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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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办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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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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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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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明细表》、《仪器设备询价表》、三方报价单、《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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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1.本科生院发申报通知、学院组织申报进行初评并排序、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工信部专项预算评审、工信部评审结果入库。 2.组织学校专家对入库项目进行论证,按照论证结果确定执行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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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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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审核材料、校内论证、报工信部审批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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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申报材料审核不严;2.未严格执行评审制度;3.专家未回避。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
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