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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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内容 |
对各学院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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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各学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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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学校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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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大创项目中检; 2.各院(部)根据中检结果推荐入选项目并面向学生公示; 3.各院(部)向本科生院提交推荐入选项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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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根据教育部通知,每年春季学期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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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及时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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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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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1.本科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全校评审答辩; 2.本科生院公示答辩结果; 3.本科生院组织学生报送材料。 4.教育部发布立项文件后,向学院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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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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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1.发布通知 2.收取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 5.组织学生填报项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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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信息不公开2.专家未回避3.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