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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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职权内容 |
选拔在籍本科生参加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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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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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校本教务〔2019〕32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教务处〔201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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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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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
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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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渠道 |
校级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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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
1.《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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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按条件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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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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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选拔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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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选拔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不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