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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横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变更的通知
    发布人:杨佳 发布时间:2019-03-15 浏览次数:1168

    各院系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师生办事效率,科工院会同计划财务处对横向科研项目预借发票业务流程进行了优化,即日起,预借发票仅需在财务系统上申请,原科工院出具的《预借发票承诺函》取消,您可在科研系统自助打印《哈尔滨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作为业务办理凭证,无需再次重复录入相关信息。

    纵向项目预借发票自助打印立项证明功能下周开放,具体以科工院发布的通知为准。

    温馨提示:

    1在新科研系统立项的横向项目(先票后款的)

    项目立项在工作日15:00前审核通过的,下1个工作日可以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工作日15:00之后审核通过的,下2个工作日方可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

    2、老科研系统导入到新科研系统中的已办理过经费卡的横向项目

    可随时去财务办理预借发票。

    3、首次办理预借发票需携带合同原件1份。

    4、新版科研系统上线初期立项的横向项目,因系统升级,未生成经费卡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项目信息中经费卡、来款模式、发票税率字段为空的,请先联系科工院补充信息后再次打印。联系电话:86418144

    《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横向项目立项证明(仅用于预借发票)》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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