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图书馆
我馆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管理。具体借阅须知如下:
1.读者须凭借阅卡(校园一卡通)借阅图书。
2.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3.借书册数及期限 :
借阅册数:教师借书册数:12册
学生借书册数:12册
借书期限:教师:2个月
学生:1个月
4.续借规则
读者可续借1次,学生期限为1个月,教师期限为2个月。(登录哈工大网站-图书馆-我的图书馆-登录个人账号-查看可续借图书进行续借)
5.罚款规则
图书超期按0.05元/册/天收取超期罚款
读者污损图书,根据程度轻重按书价的10%--50%予以罚款
如产生罚款,请至服务台缴纳
6.丢书赔偿规则
如图书有丢失情况,可选择赔书或者赔款。优先推荐赔书(赔书要求:请在正规书店购买正版图书;原书名、作者、出版社三方必须一致,可以购买更高版本)。图书丢失赔款办法:丢失图书赔款金额(元)=原书价×3倍(元)。赔偿前请确认好赔书或是赔款,赔款一经缴纳无法退还。
7.补充规定:
(1)因公外出或下厂实习等原因不能及时还书者,可先到图书馆办理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于回校后一周内还书,否则按过期处理。
(2)所借图书要当面检查,如有破损、缺页或光盘丢失,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污损印章,以明责任。
(3)读者应爱护图书,不得将图书任意圈画,污损或撕页,书中所附设施(磁条,条形码、光盘)请注意保护,不得损坏与更改,违者予以重罚。
(4)读者借书,应自觉办理借书手续。凡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者,按盗书论处,并上报学校予以通报及处罚。
(5)借阅卡应注意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声明挂失,挂失前被人冒借图书时由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