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学院大类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者:张丽玫发布时间:2019-04-12浏览次数:381


为更好地把握物理学院的教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不断提高我学院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新时代对于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成立物理学院大类教学委员会。

一、物理学院大类教学委员会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教学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院长聘任。委员会由能够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富有改革精神、热爱教学工作、为人师表、具有丰富教学与科研工作经验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委员会成员如有工作变动,及时予以调整。

二、学院大类教学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指导和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规划、实施学院有关教学和教改工作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本科生专业培养方案修订。

委员会根据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需要召开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工作计划及实施办法,有计划地进行经常性工作。

三、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受学院委托,主要进行以下具体工作:

1. 实施物理学院教学评估以及教学质量监控:

(1) 对各教研室的教学活动及各教学岗位运行状况实施评价、监督和诊断,参与课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有关教学人员,适时对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讨论和审议,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2) 教学质量考评:包括组织专业培养方案的修订,组织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审定专业培养方案、审定教学大纲,审核教学内容;检查课堂教学质量、作业批改情况和教师的教案、教学设计、教学日历等相关教学文件,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等。

(3) 考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内容与体系:包括实验、实习、课外科技活动、毕业论文等。

(4) 考评教学研究项目:包括审查立项申请报告、项目的阶段检查和项目的评审鉴定等。

(5) 对各级(学院、校、省、国家)教学成果奖的组织培养和申报工作加强管理,评审学院级教学优秀成果。

2. 负责贯彻、实施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审议学院教改


工作规划及有关教学方面的主要文件、规章制度,把握学院的教学方向和人才培养目标。组织讨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及专业发展规划,对学院各专业和教学教研室的调整以及新专业的建立提出建设性意见。

3. 审议学院各门课程教学梯队人员的构成,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及时对各课程小组的成员及责任教师进行调整。按照学校下达的授课任务,审核并确定课程的主讲教师。

4. 组织、管理师资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包括各教研室的师资培养规划,教师的进修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检查把关,新聘教师教学水平的考核等。

5. 组织、参与我学院教材建设工作,加强对教材建设工作的管理。对申报出版教材进行初审以及评定学院级优秀教材。

6. 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管理:包括对教学改革项目的评审、鉴定。

7. 完成学院委托的其他教学方面的工作。

三、大类教学委员会有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价结果将在教师评聘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委员会的评审签定意见,将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四、经学院大类教学委员会审议的事项,须报办公会通过。

物理学院

2019 年 4 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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