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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发布者:杨承熹发布时间:2022-07-16浏览次数:1447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和研究工作。结合物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学业奖学金

    (元)

    一等

    40%

    10000

    二等

    40%

    7000

    三等

    20%

    2000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

    2.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四、评定原则

    1.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2.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50%,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参见《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奖优与黄牌的规定》

    4.开题报告占30% (包括文字部分与答辩表现,各学科点考核)

    优秀[27分-30分]

    良好[24分-26分]

    中等[21分-23分]

    及格[18分-20分]

    0分

    其中,“优秀”不超过25%,“及格、不及格”不少于15%。

    5.课题工作情况占5% (导师考核)

    课题工作认真刻苦、成绩突出4-5分

    课题工作按计划正常展开2-3分

    课题工作不认真,未按计划进行等0-1分

    6.研究生获奖加分占5% (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国家级三好学生5分

    省级三好学生4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优干标兵2分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1分

    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0.5分

    7.科技竞赛、科研成果获奖及专利、发表论文等加分占10%。

    获奖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一等奖

    4分

    3分

    2分

    二等奖

    3分

    2分

    1分

    三等奖

    2分

    1分

    0.5分

    文章

    SCI

    EI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

    物理类

    非物理类

    2分

    1.5分

    中科院一区

    中科院二区

    其他

    中科院一区

    中科院二区

    其他

    10分

    5分

    4分

    5分

    4分

    3分

    注:① 硕士期间完成者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且署名中有自己导师的成果才可加分。

    ② 发明专利:授权的,按国家级一等奖加分;

    ③ 实用新型:授权的,按省部级一等奖加分;

    ④ 表中各项加分是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时所加分数,若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按相应分数的30%加分。如果研究生为第二完成者且第一完成者为自己的导师时,等同于第一作者,其他情况正常排序。

    ⑤ 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时按10分计。

    以上所有条款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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