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习和研究工作。结合物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1.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方案
等级 |
占应参评学生总数 百分比 |
学业奖学金 (元) |
一等 |
40% |
10000 |
二等 |
40% |
7000 |
三等 |
20% |
2000 |
2.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范围
1.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硕士研究生范围:校本部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有协议规定的,执行协议政策)、定向就业类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
2. 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学籍后,执行博士奖助学金。
四、评定原则
1.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生原则上已按时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
2.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在奖学金评定中影响权重范围为50%,成绩评定的具体算法参见《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奖优与黄牌的规定》。
4.开题报告占30% (包括文字部分与答辩表现,各学科点考核)
优秀[27分-30分]
良好[24分-26分]
中等[21分-23分]
及格[18分-20分]
不及格0分
其中,“优秀”不超过25%,“及格、不及格”不少于15%。
5.课题工作情况占5% (导师考核)
课题工作认真刻苦、成绩突出4-5分
课题工作按计划正常展开2-3分
课题工作不认真,未按计划进行等0-1分
6.研究生获奖加分占5% (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国家级三好学生5分
省级三好学生4分
校三好学生标兵、优干标兵2分
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1分
校社会活动积极分子0.5分
7.科技竞赛、科研成果获奖及专利、发表论文等加分占10%。
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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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部级 |
校级 |
|
一等奖 |
4分 |
3分 |
2分 |
二等奖 |
3分 |
2分 |
1分 |
三等奖 |
2分 |
1分 |
0.5分 |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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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 |
EI |
核心期刊、国际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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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类 |
非物理类 |
2分 |
1.5分 |
||||
中科院一区 |
中科院二区 |
其他 |
中科院一区 |
中科院二区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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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5分 |
4分 |
5分 |
4分 |
3分 |
注:① 硕士期间完成者第一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物理学院、且署名中有自己导师的成果才可加分。
② 发明专利:授权的,按国家级一等奖加分;
③ 实用新型:授权的,按省部级一等奖加分;
④ 表中各项加分是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时所加分数,若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按相应分数的30%加分。如果研究生为第二完成者且第一完成者为自己的导师时,等同于第一作者,其他情况正常排序。
⑤ 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超过10分时按10分计。
以上所有条款由物理学院负责解释。
物理学院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