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引导广大人文学子在基层工作中展现哈工大风采、贡献哈工大力量,去基层实践中提高行政能力、增进政治素养。人文学院团委组织开展2023年哈尔滨市花园街道政务实习实践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以实习部门通知为准)
二、实习名额及实习单位
实习名额:10名
实习岗位: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道及下辖社区(具体实习岗位以实际提供岗位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记录;
2.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品行,作风踏实,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有较强组织和实践能力,综合表现优秀;
4.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掌握网络办公技能;
5.实习以学期为单位,能全程参与实习工作,能够保证每周工作日期间至少有3-4个半天在岗实习;
6.学历、专业不限,有意愿成为选调生;
7.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先录用。
四、选拔流程
1.个人申请
报名同学填写《人文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花园街道政务实习岗位推荐报名表》(见附件),并于5月11日17:00前发送至hit_renwengqt@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年级-花园街道政务实习”。
2.组织审核
人文学院团委将审查报名者资格,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报送至政务实习单位。
3.人选确定
由政务实习单位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进行岗位对接。
五、注意事项
本次实习无实习工资,可在实习结束后开具实习证明。
岗位推荐人选确定后,除特殊情况,不得无故放弃。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张老师0451-86416407
附件:人文学院2023年花园街道政务实习岗位推荐报名表.doc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