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猛发布时间:2023-05-05浏览次数:1257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航天学院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开展我院2023年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评审方式及注意事项

1.评审方式为线下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人需提前准备3分钟PPT(附件2),应从思想政治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单位/专业/导师水平、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展示。

3.申请人自述后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

4.答辩结束后,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并按照研究生院分配的指标确定推荐人选。

5.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

6.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不允许变更留学国别及留学单位,否则按放弃本次公派申请资格处理。

三、名额分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评审流程

名额分配、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评审流程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校内评审工作的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科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航天学院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pdf

附件2-校内评审答辩PPT(模版,仅供参考).pptx



航天学院研究生培养办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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