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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通知

来源:科研学科办公室 作者:姜娜 发布时间:2023-07-07 15:54:01 点击数:次

各院系、相关教师: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学院积极组织部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查阅

1.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请自行查阅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rvice.most.gov.cn/)“公开公示”板块。涉及项目申报的各类要求均在项目通知、申报指南和形式审查文件中明确指出,请务必对上述文件逐字详细阅读。

2.查阅指南和系统填报均须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个人注册方式为:打开网站-网页右上角和右下角均有微信科管小程序二维码-微信扫描二维码注册个人账号-等待管理员审核。请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已有科技部账号无需重复注册,如忘记密码,可自行找回。

3.申报指南为内部资料,已加实名水印,只供申报人作为申报参考使用,科技部严禁网上转载,发生问题个人自负。

二、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 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以及“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非港澳台项目(课题)互不限项。项目(课题)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上述两类不限项项目的总数限为1项。

同时,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主持1项“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含上述不限项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和在研“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含上述不限项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具体申报方式

1.项目备案

学校要求所有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的团队或个人(无论是我校牵头还是参与其他单位申报)于2023年7月31日16:00前与科工院联系并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备案。

(请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申报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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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填报

请于2023年9月6日16:00前完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报书提交至管理员”,逾期提交将不予推荐,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联系人:齐洪亮

联系电话:0451-86414370,15124555466

联系邮箱:qihongliang@hit.edu.cn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基础创新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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