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本供暖期教职工热费补贴已于2018年11月5日随11月工资一同发放,在职人员热费补贴在工资条中的“补工资”栏内显示,离退休人员热费补贴在工资条中的“补津贴”栏内显示,请注意查收。11月份已无工资的教职工热费补贴将在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收集账号后统一发放,确保在2018年12月底之前发放完毕。
同时,哈发热力供热范围内(园丁小区、西苑小区、繁荣小区、木兰小区、苗圃小区)的校管住房职工,其住房的热费也直接在11月份工资中予以扣缴,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条中的“扣包烧费”栏内的金额即为所扣住房热费。职工11月份工资和热费补贴之和不足以抵交应扣缴热费额的,在以后月份的工资中予以扣缴。如未扣缴请在12月31日前自行前往哈发热力供热公司(文艺街1号)缴纳。
具体情况请咨询总务处/后勤集团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
地址:能源中心楼(老浴池)106室
电话:86414277
特此通知。
总务处住房改革与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