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第十批)的通知

2020-01-02 13:40

研院发[2020]1号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博士生国际交流能力,进一步拓宽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的平台,扩大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2020年度将继续施行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第十批)。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情况

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由研究生院、学院共同资助。以学院(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组团出访,每个团队派出博士生10名左右,带队教师2名左右。

二、项目内容

1. 出访地可选择大学集中区域,出访单位应为国际一流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或国际组织。选择的出访目的地应具有和我校的合作历史延续性,或开发为新的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2. 出访内容应包括开展以学术报告为主的学术交流活动、参观实验室、访谈专家学者(每一位博士生至少访谈一位)、了解相关学科科研状况、文化交流等方面。

3. 单次出访时间5-10天。

三、博士生选拔

1. 出访博士生须是我校全日制在籍博士生(委托培养不在资助范围)。

2. 出访博士生品德优良,立场坚定,信念执着,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出访博士生须具有以下某一方面经历优先考虑:参加过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校内博士生学术论坛、模拟国际学术会议等类别的学术活动并作口头报告;发表文章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性和一定影响力。

4. 出访博士生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TOFEL、IELTS、GRE等成绩优良者优先考虑),能够流利进行英语口头和书面交流。

四、资助原则

1. 研究生院资助参与交流计划博士生的主要活动经费,超出经费由学院资助,资助标准欧美地区每人不超过12000元,亚洲地区每人不超过6000元。

2. 同一交流计划,一位博士生导师仅能选派一名博士生参加,不同时资助多人。

3. 以下情况不列入资助范围:申请人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基金资助;曾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国际会议资助项目、研究生国外访学研修计划资助但放弃资助资格。

五、工作安排

1. 由各学院、各学科确定出访负责人,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在计划中应列出学科可联系的出访单位,尤其是开展学术交流研讨的高校及高水平研究机构,由研究生院组织对出访计划进行审核评定,择优立项。

2. 审核立项成功后,各学院选拔符合要求的博士生。

3. 选拔博士生名单、论文报告题目和行程安排需审批,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后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各院在出访前需按照申报的内容确定对方高校的负责教授,并提供邀请函。

4. 博士生在出访前应准备好学术报告,对出访目的地人文和学术研究状况做充分了解,拟定交流的大纲。

5. 团队返校两周内组织经验交流会,提交团队总结和个人出访体会,连同照片电子版等相关总结材料和相关发票等一同交至研究生院,按财务相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六、时间要求

1月2日—1月8日,各学院组织各学科确定出访负责人,联系出访单位,填写《优秀博士生国际交流计划申请表》,并于1月8日下班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ygb@hit.edu.cn。联系人:李超,86402619。

1月9日—1月12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出访计划,公布本年度资助的出访项目。

2月—8月,各单位实施出访计划。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出访计划的单位,暂停下一年度申报资格。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