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09-09 14:56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鼓励教师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育人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丰富学校课程资源,统筹安排课程建设工作,满足学生培养需求。现开展2022年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及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建设立项

(一)建设类型

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1.文化素质教育课

2.新生研讨课

3.创新研修课

4.创新实验课

5.创新创业教育课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心本科教学,熟悉教育教学规律,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能够独立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教师应达到所申报课程的职称要求,具备哈工大本科课程授课资格,所在单位原则上为学校教学单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98日以后出生)的在岗教师(高水平教师不受此限)。

3.每位教师本年度只能申报一类一门课程。已有五类课程(创新创业、创新实验、创新研修、文化素质、新生研讨)建设立项但尚未通过验收、MOOC课程建设立项尚未上线的教师,本次不能申报。

4.申报课程建设思路清晰,教育理念先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人才培养目标达成为核心,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有具体实施方案,课程已基本具备开出条件。

5.申报课程的名称、学时、内容等由申报教师确定,要与学校现有课程有一定的区分度,已有相同或类似课程不能重复申报。

6.不同类型课程的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不同,详见各类课程申报说明(附件1)。

7.学院须对申报课程内容、形式、开设条件,申报教师思想

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等进行严格把关。

8.获批立项课程原则上要求首次开课不得晚于2022年秋季学期。教师可自行决定开课学期(秋、春、夏),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连续两学年不开设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9.立项建设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和专家督导。首次开课前应通过准入考核。

(三)申报评审程序

1.开课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和立项汇总表(附件3)报送学院。

2.学院评审,确定推荐课程名单,统一报送。

3.学校初审、评审专家组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获批立项建设的课程提交建设任务书、课程中英文简介及教学大纲,学校统一将课程入库后,教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课程信息维护。

(四)建设经费

本次立项课程建设周期2-3年,根据立项等级和课程建设实际需要确定资助额度,每门课程最高资助额度5万元。创新创业课程如确有特殊需求可单独提出申请,对必要性进行说明,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先期拨付总经费的40%作为启动经费,后续经费将根据课程建设成效决定是否继续拨付及拨付额度。创新实验课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在原有实验条件基础上,添置小型仪器,不支持大型设备的购置。课程建设经费来源于学校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支持经费,纳入各学院年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支持经费额度。

二、课程验收

(一)验收范围

前期立项且符合验收条件的课程。

(二)验收条件

课程完成2轮次及以上授课,课程实际教学效果良好。

(三)后续建设经费资助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课程建设成效,综合考虑开课频次、学生评教等情况,确定验收结果、后续经费是否继续拨付及额度。建设成效未达预期的,不再给予后续经费支持。

(四)其他事项

1.课程负责人必须按照立项建设任务书约定,按计划认真组织课程建设,并按期完成验收。如不能按期验收,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能再申请新的课程建设项目。

2.此次验收通过并获得学校后续建设经费资助的课程,须签订建设任务书,保证课程在2022-2024年至少开设4轮次。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由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学院课程建设”命名打包,包内分立项课程和验收课程两大类,每大类内各类型课程单独一个文件夹,于2021922日(星期三)12:00前发邮箱aaawanghaiming@126.com,邮件主题以“××学院课程建设”命名,纸版材料报送行政楼313室。具体材料如下:

(一)课程立项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2pdf(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以学院+姓名+课程类型+立项命名。

2)立项汇总表(附件3)。

2.纸版材料

1)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2(附件2

2)立项汇总表1(附件3

(二)课程验收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课程验收书(附件4pdf版,以学院+姓名+课程类型+验收命名。

2)验收汇总表(附件5)。

2.纸版材料

1)课程验收书2(附件4

2)验收汇总表1(附件5

联系人:王海明电话:8640286713945663118

image-20210909141040-1

立项群(916日前有效)

附件:1.各类课程申报说明

2.各类课程立项申报书

3.课程立项汇总表

4.各类课程验收书

5.课程验收汇总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