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新《安全生产法》活动的通知

2021-09-30 16:13

各院、部、处、直属单位: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法》,为法律施行营造良好氛围和执法环境,黒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通知》黑安办发【2021】114号。请学校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注重实效,使学习宣传活动达到普法教育的效果,使师生员工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断改善学校安全生产环境,为平安美丽校园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就开展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2021】114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领会学习宣传贯彻新《安法》的重要意义,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生产过程中的麻痹思想,从源头上化解安全风险,保证生产和实验安全。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学习新《安法》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学习宣传法律条文,着重了解新《安法》变化和增加的条款,特别是使教职员工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做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积极践行者。

三、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新《安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生产法治氛围,确保新《安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