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代会代表团:
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普通高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于近期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为确保研代会的顺利召开,现就研代会学生代表(以下简称“研代表”)选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式注册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研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研代表享有下列权利: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研究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研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研究生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研代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主要任务
1.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制定及修订研究生会章程;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常任代表会议(简称“常代会”)作为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监督评议研究生会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研究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决定机构组成人员调整等重大事项。
四、研代表的构成要求
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研代表经班级、学院(学部)研究生会选举产生。研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研究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学院(学部)研究生会骨干的研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五、研代表选举流程
(一)研代表名额分配
各学院(学部)研究生会在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按照学院(学部)分配名额,开展选举工作,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二)研代表选举
各学院(学部)研究生会在所在单位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研代表的选举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保证学生参与的数量和比例,选举研代表差额比例不小于20%,着重注意选举研代表要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注意兼顾专业、性别、少数民族比例等,女生代表一般不少于25%。
(三)研代表公示
各学院(学部)研究生会按照规定产生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研代表。
(四)相关材料报送
10月9日17:00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ITGU@hit.edu.cn)。材料包括: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生代表申报表(附件2)、XX学院(学部)研代表汇总表(附件3)、公示情况报告。
各单位如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
李老师0451-86413889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