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让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芒,省委宣传部将开展第十批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命名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各地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社区、窗口服务单位等基层单位(处级及以下)中推荐产生。基本条件为: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领导坚强有力;
3.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工作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各行各业各领域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基本条件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三、各基层党委可推荐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各1个,推荐表填写以一页为准(不可正反面和多页)。推荐单位要认真把关,确保事迹真实感人。
请于2023年11月24日11:00前将推荐材料(推荐表、工作照电子版2-3张、500字事迹简介)发送至党委宣传部xcb@hit.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显赫0451-86413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