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采用微机读卡形式集中办理,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一校区:2月25、26日,二校区2月25日下午(集中办理)
2、地点:一校区活动中心418室;二校区主楼B508机房
二、注册要求
1、请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卡和学生证进行注册。学生卡用于研究生系统电子注册;学生证需加盖注册章及火车乘车优惠卡充值,请同学务必同时携带以免影响期末购票。
2、超过时限未注册的学生将影响其在系统选课和查询成绩等相关事项,望研究生及时进行注册。
3、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进行补注册或提交《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院(系)对补注册同学的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4、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者停发奖学金及各项津贴,停发的奖学金及各项津贴以后不再补发。
5、需要交学费的同学(春季入学委托培养博士)请交完学费后再进行注册。
6、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三、请假
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院(系)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并在到校后到院(系)及时补注册。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与导师、院(系)取得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院(系)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附件2)。
各院(系)于开学两周后将暂缓注册、请假及未注册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综合办。
附件1、2012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2、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月15日
附件1:
2012
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院
系(代码)
|
日
期
|
时
间
|
地
点
|
|
航天学院
|
04
|
2
月
25
日
上午
(周六)
|
8
:
30-9
:
45
|
一校区
活动中心
418
室
(活动中心位于
15
、
16
公寓旁)
|
21
|
||||
18
|
9
:
45-10
:
30
|
|||
电信学院
|
05
|
10
:
30-11
:
20
|
||
机电学院
|
08
|
2
月
25
日
下午
(周六)
|
13
:
30-14
:
45
|
|
材料学院
|
09
|
14
:
45-16
:
00
|
||
能源学院
|
02
|
16
:
00-16
:
30
|
||
理
学
院
|
07
|
2
月
26
日
上午
(周日)
|
8
:
30-9
:
30
|
|
11
|
||||
12
|
||||
28
|
||||
化工学院
|
25
|
|||
建筑学院
|
34
|
9
:
30-10
:
00
|
||
电气学院
|
01
|
10
:
00-11
:
20
|
||
06
|
||||
人文学院
|
16
|
2
月
26
日
下午
(周日)
|
13
:
30-14
:
00
|
|
计算机学院
|
03
|
14
:
00-14
:
45
|
||
外国语学院
|
15
|
14
:
45-15
:
00
|
||
经管学院
|
10
|
15
:
00-16
:
00
|
||
高教所
|
23
|
16
:
00-16
:
30
|
||
体育部
|
24
|
|||
媒体系
|
17
|
|||
法学院
|
19
|
|||
软件学院
|
37
|
|||
交通学院
|
32
|
2
月
25
日
下午
(周六)
|
14
:
00-14
:
30
|
二校区
主楼
B508
|
土木学院
|
33
|
14
:
30-15
:
00
|
||
市政学院
|
27
|
15
:
00-16
:0
0
|
||
食品学院
|
22
|
注:
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协理员通知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注册,并关注学生注册情况。
附件2:
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院(系):
姓
名
|
学
号
|
联系方式
|
暂缓注册原因
|
预计补注册时间
|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院(系)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登记表需有导师、院(系)领导签字方可有效;
3
、暂缓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到校后需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进行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