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12]100号
为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优秀学生到我校攻读博士学位,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招生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作用,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决定在2013年博士生招生中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有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必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拟攻读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及非委培博士研究生。
2、申请者一般为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生。
3、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申请者可不受第2条的限制。
二、工作程序
1、报名及材料提交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zb.hit.edu.cn。申请者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上传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结束后,申请者需认真准备如下申请材料,在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时提交:
(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一份;
(2)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及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4)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
(5)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6)其他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相关材料等;
(7)两封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见附件1),其中一封原则上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申请和录取资格。
2、资格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根据申请条件要求确定进入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的人选。
3、导师考核
导师考核由招生导师负责组织,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考核应给出申请者的综合排名(导师考核记录表见附件2)。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面试以及撰写命题报告等形式进行,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
4、学科考核
学科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可在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内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学科考核记录表见附件3)并妥善留存。学科考核分为外语水平、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考核采取笔试(实验)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1)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外语写作及文献阅读和翻译能力;
(3)本学科领域内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根据学科特点)。
面试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
(2)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创新意识;
(3)外语交流能力;
(4)综合素质。
5、录取
校博士生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结果,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选择2013年春季或秋季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有关导师的招生名额、博士生的培养基金、以及招生协议与入学协议的签订等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和报名材料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未被录取的申请者可参加我校博士生公开招考,且不用再重新报名和交纳报名费。
3、各院(系)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监督小组成员、对申请者的进一步要求、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实施细则等。
4、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制,进一步扩大了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相关导师应充分利用好该办法,积极组织优秀博士生生源。
四、时间安排
2013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 间 |
内 容 |
9月7-14日 |
各院(系)上报工作方案 |
9月19日-10月8日 |
申请者报名 |
10月9-16日 |
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
10月20-28日 |
各院(系)组织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
11月中旬 |
公布录取结果 |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