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广大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进一步了解我校详情请登录//www.tk4u.com。
以下为我校2019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考须知,请认真阅读: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到2019年9月1日,下同);获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类别
我校2019年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三)报名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可通过我校研招办网站(http://yzb.hit.edu.cn)【港澳台招生】栏目查询。报考硕士的考生请务必将确认的初试具体科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hityzb@vip.126.com,报考博士的考生具体初试科目请直接咨询我校研招办(+86 451-86416113)。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凡报考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或函报确认)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可直接咨询我校研招办。
报名及确认相关其他未尽事宜请具体咨询相关报考点。
(四)报考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络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络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络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络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传真:(00853) 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上述报考地点任选其一,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科目考试时间如“建筑设计”为6小时)。
(二)初试地点与时间
1.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艺术类等专业的考试由我校安排。
2.初试时间
2019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安排在4月14日9:00-15:00进行。(具体日期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三)复试地点、时间
初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出通知,告知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具体地点。
复试时间:2019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我校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9年6月上旬开始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具体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相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院学籍办,咨询电话:+86 451-86413971。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与奖助学金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置基本奖助学金。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入学成绩与学习期间情况评定其奖助学金等级,奖助学金包含部分学费和生活费。港澳台研究生在读期间后可根据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申请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
八、其他说明
具体执行政策请以当年国家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哈尔滨工业大学行政楼30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季景涛
电话:+86 451-86416113
传真:+86 451-86415167
E—mail:hityzb@vip.126.com